中共扬中市教育局党委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九游会备用
信息来源:江洲清风网 发布时间:2018-07-03 15:17:00 浏览次数:3876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市委第一巡察组于2017年11月13日至12月15日对市教育局进行了巡察,并于2018年2月27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的总体情况
市教育局党委将巡察指出的三方面12项问题,细化分解为三方面37类81项整改任务。
一是统一思想认识。巡察反馈会议结束后,教育局党委迅速召开党委(扩大)会议,认真领会市委巡察组的反馈意见,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3月15日,教育局党委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全面查摆问题,深入剖析根源,进一步明确了整改的方向,推进巡察反馈问题深入整改。4月3日与4月19日,两次召开整改落实工作推进会,要求各相关领导、科室(部门)以最坚决态度、最果断措施、最有效办法真抓实改,确保市委巡察反馈意见得到全面、具体、有效落实。
二是明确目标任务。认真制定了《关于落实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确立了“反馈意见彻底整改、相关问题举一反三、着力建立长效机制”的整改思路。把整改重点首先聚焦在巡察反馈意见,吃透精神、领会实质,确保涉及到的问题、事项、建议不遗漏,逐项明确整改责任、整改目标和时间节点。着力形成长效机制,强化制度刚性,通过巡察整改推进教育发展、促进教育局党的建设。
三是全面落实责任。教育局党委认真履行主体责任,成立了以党委书记张源泉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分管领导牵头、职能科室整改、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督办的责任体系。领导班子成员主动辨析问题、挑实责任,责任科室负责人主动认领问题、划定责任,保证了每一项整改任务都有班子成员在抓在管,都有一个牵头科室跟踪推进,通过“上下传导、全局联动”,确保各项整改工作部署到位、落实到位。
二、已整改完成、长期坚持的问题和落实的事项
截至目前,已整改完成的问题共22项,需长期坚持的问题8项,整改率为81.1%。
已整改完成的问题和事项
(一)在党的领导方面
1.关于“局党委有的班子成员创新、进取精神不足,在解决疑难问题、突出矛盾方面方法不多”问题的整改。
一是召开局党委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广泛征求意见,坚持问题导向,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二是坚持把理论学习作为提高班子成员思想政治建设水平和业务能力水平的关键环节,扎实开展理论中心组学习。三是坚持群众路线,常态化深入一线调研,及时了解基层的需求,提升解决复杂问题的能力。
2.关于“局党委会与局长办公会议事界限不清,‘三重一大’决策集体讨论酝酿不充分”问题的整改。
一是制定《市教育局党委关于“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的实施办法》,完善《扬中市教育局党委会议事规则(修订稿)》,进一步规范局党委会与局长办公会议程序,规范各类会议记录。二是下发《关于组织参加“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学习考试工作的通知》,开展“三重一大”制度专题学习,全市副校级以上干部、办公室主任参加了“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在线考试,参与率为100%。
3.关于“基层党务工作者业务培训较少,少数基层党组织党的领导弱化”问题的整改。
一是召开教育系统党建工作会议,全面部署党建工作,与各基层党组织签订党建工作责任书,压实管党责任。二是扎实抓好各基层党组织“书记项目”,举办教育系统党务干部专题培训班,着力破解基层党建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三是加强对各党支部组织生活的监督与指导,每月组织专人深入基层支部,督查组织生活开展情况。
4.关于“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把握不够准确,学校德育工作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十九大精神、特别是新时期党的教育方针的学习,研究制定2018年教育工作要点。二是下发《扬中市中小学德育工作计划和行事历》,统筹安排全年德育工作,举办德育论坛活动,加强德育工作指导。三是下发《扬中市中小学校德育工作薄弱环节整改情况记录表》,聚焦学校德育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和重难点,寻找有效解决途径。四是举办德育共同体活动,不断提高德育实效。
5.关于“学校管理、安全教育、应急处置等制度落实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
以强化“校园安全文化”建设为抓手,进一步修订完善校园应急预案,规范应急演练,持续优化集安全管理、安全教育、应急处置于一体的防范平台,不断提高师生安全意识、法制意识、安全技能和学校应急管理水平。
(二)在党的建设方面
6.关于“部分基层单位存在‘重业务、轻党建’现象”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党建工作研究,局党委坚持定期分析研究基层党建工作,扎实推进党建责任落实。二是进一步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层层签订党建工作责任书,建立年初布置、年中督促、年终考核的机制,开展常态化督查。
7.关于“局党委未将意识形态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问题的整改。
一是将意识形态工作列入党建工作要点,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考核与学校管理绩效考核,写入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二是加强对意识形态风险分析研判,强化意识形态风险识别和管控。
8.关于“网络舆情管控机制不够完善”问题的整改。
一是组织全市校园舆情信息员、网评员排查全市可能会发酵为意识形态的问题,做好记录与管控。二是召开教育系统宣传工作研讨会议,围绕全市教育中心工作,就营造良好舆论环境,加大五大平台(一网一台一报一刊一微信)的宣传力度进行布置。三是启动“寻找身边最美校园和最美教师”评选工作,开展“家门口的好学校”主题宣传活动,加大正面引导宣传力度。
9.关于“党委中心组学习形式单一,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落实不够到位,党支部规范化建设不够”问题的整改。
一是强化局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不断丰富学习形式,增强学习效果。二是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双重生活会制度,在参加班子民主生活会的同时,并以普通党员的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三是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等党支部组织生活基本制度“工作法”,推行组织生活全程纪实与月报告备案制度。
10.关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实效化、常态化不够”问题的整改。
进一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做到规定动作不选择、不打折,自选动作有特色、重实效。抓实党员学习教育,杜绝形式主义。
11.关于“个别领导干部谈心谈话不注重方式方法”问题的整改。
一是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谈心谈话制度,优化谈心谈话方式,确保既震慑又暖心。二是坚持领导干部常态化深入基层调研,多与一线教职工沟通交流,宣传政策,解决问题。
12.关于“一些单位党员教育管理流于形式,少数基层党组织管理不严”问题的整改。
一是深入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通过党员集中学习、支部主题党日、领导干部上党课等形式,深化党员教育管理。二是严格执行组织关系管理规定,党员工作调动、外出学习超过6个月以上的,及时开具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三是严格落实党费收缴制度,确保党费收缴合规、及时、足额。
13.关于“少数基层党组织号召力、战斗力不强,有的党员教师未充分发挥示范带头作用”问题的整改。
一是进一步增强党员教师先锋模范意识,促进全体党员教师立足岗位、以身示范,敬业修德、奉献教育。深入开展“党员志愿者服务”“党性立师德、党风领师风”等活动,发挥党员教师示范带头作用。二是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科学制定发展党员计划,优化党员队伍结构。着力把骨干教师培养成党员,把党员教师培养成教学和管理骨干,加大在优秀青年教师和教学一线教师中发展党员力度。
14.关于“高层次培训多向校长、骨干教师倾斜,全员培训流于形式、效果不佳”问题的整改。
一是严格落实国家、省、市培训项目安排,积极选派教师参加高层次培训。二是切实加强对扬中市级培训工作的整体谋划,进一步完善研训项目化管理流程,实行预案制、蹲点制、反馈制,统筹推进落实。三是加大高层次培训向一线教师倾斜力度。序时推进与好未来“信息化工程”合作项目,进一步探索“生本 ”课堂教学范式转型之路,认真落实与华师大合作项目《基于核心素养的课堂转型》项目成果,做大做优“我要”系列活动平台,激发教师自我发展心理机制。
(三)在全面从严治党方面
15.关于“局党委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到位,党风廉政责任制检查考核、责任追究力度不够”问题的整改。
一是制定局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实施“清单式”管理,对党风廉政建设专题研究制定量化标准,深入推进“强责工程”。二是层层签订责任书。三是针对照单履责情况开展常态化督查及问责。
16.关于“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不够完善,廉政教育缺乏实效性”问题的整改。
一是制定印发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进一步优化廉政风险防控机制,进一步优化“三员”管理机制,扎实推进“三查一审”工作。二是组织全系统党员干部观看警示教育片《蜕变的权力》,进一步强化警示教育。三是进一步修订完善《2018年扬中市学校(幼儿园)管理绩效考核工作意见》,单列党建工作及党风廉政建设考核项目及指标,进一步提升考核精准度与有效度。
17.关于“教育行政执法履职不够到位,校外培训机构监管缺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制定并下发《扬中市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审批与管理办法(试行)》,并广泛宣传。二是下发《扬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扬中市校外培训机构治理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和《民办教育机构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明确各部门职责,联合执法,分步实施。三是对全市中小学生开展问卷调查,积极对接民政、人社、市场监管等部门,全面排查摸底校外培训机构无证办学情况。
18.关于“挺纪在前意识不强,综合运用‘四种形态’尤其是第一种形态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坚持领责尽责,切实运用好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领导班子成员能够提前拟定谈心谈话月计划认真实施,做到全程记实。二是针对审计报告中列举问题,面向相关单位组织开展新一轮自查自纠及整改“回头看”,结合后续整改实效适切处置。
19.关于“一些基层学校党员干部对教育教学不够专注,少数领导干部调研‘蜻蜓点水、不深不透’”问题的整改。
一是稳步推进“校长职级制改革”,去行政化,促进校长由“职务”向“职业”的形态化转变,由“行政化思维”向“专业化素养”的实质性转变,目前已完成《扬中市中小学校长职级制实施意见》讨论稿。二是切实加强领导干部基层调查研究工作,经常深入基层,深入一线,深入群众,着力提高调研工作的前瞻性、指导性和实效性。
20.关于“工程项目存在超概算、超预算建设现象,个别工程项目未按合同约定履行,超进度支付资金”问题的整改。
一是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加大投资概算的控制,施工前排查到位、设计到位、预算到位,施工中全过程监管到位,施工后结算复核到位。同时双方在合同条款中直接明确“工程结算送审价凡超过合同价的10%,不予以审计结算”约定。二是查明超进度付款的主客观原因,追回超付款项,严格履行合同约定。
21.关于“物品采购领域存在廉政风险,个别单位采购程序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
一是组织相关科室及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涉及采购的相关法规及文件进行再学习、再培训。二是配合市纪委派驻纪检组约谈相关单位有关责任人,及时给予纪律警示。三是深入排查物品采购方面存在的廉政风险,制定有效防控措施,进一步规范采购流程,强化监督管理,确保公开、公正、公平。
22.关于“部分单位工会财务支出、现金使用不规范,项目报销手续不完备”问题的整改。
一是用实“四种形态”,有针对性地做好纪律提醒与廉政约谈工作。二是强化二级单位财务监管,对各基层单位食堂账面、工会账面进行全面检查并汇总提出整改意见。三是完善培训费用报销手续,严格按规定审核开支范围及标准;四是加强对下属财务人员业务培训,提升会计基础规范化管理水平,要求做到合法合规合理管理各校各单位财务工作。
需长期坚持的问题和事项
(一)在党的领导方面
1.关于“办学行为不够规范,学生负担较重”问题的整改。
一是走访全市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面对面落实中央、省市有关“减负”的文件精神,解读规范办学的意义和重要性。二是通过督导网络平台开展规范办学满意度网络问卷调查,不断丰富检查、督查形式并常态化坚持。组织部分责任督学对全市初中进行“规范办学行为,推进课程改革”专项督导。
2.关于“职业教育、社区教育发展较慢,社区教育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不高”问题的整改。
一是完成省扬中专整体搬迁,创设完善的硬件环境,创新职业教育发展模式,全力推进“三力课堂”教学研究,提升“双师型”教师比例,提升办学水平。二是出台《扬中市社区教育专项经费管理使用办法》、《扬中市社区教育实施创新性项目经费考核细则》和《扬中市镇(街、区)教育督导考核方案》。三是加大与所在镇(街、区)、村(社区)联系,深入调研,探索实施教育资源整合的模式,切实履行教育培训职能,提升培训针对性。
(二)在党的建设方面
3.关于“党建考核制度落实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完善党建工作在现行绩效考核体系的内容构成和项目占比,坚持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考核。二是加强党建工作平时考核力度,定期督查指导基层党建工作, 年底集中开展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并做到长期坚持。
4.关于“部分公开类讲座、报告会未按规定履行备案程序”问题的整改。
一是制定印发《关于对全市教育系统公开类讲座讲坛进行审批备案管理的通知》,进一步明确审批要求,规范审批报备程序,并长期坚持。二是梳理2018年教育系统需要下发的文件、通知,列出2018年上半年公开类培训讲座、报告会等清单。三是对全市开展的学术性、思想类讲座履行报备程序,对学校开展的讲座进行审批和督查。
5.关于“干部选拔不够严格,干部交流制度执行不严”问题的整改。
一是认真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对近年来选人用人工作进行“回头看”,并将严格按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开展新一轮校级干部选拔、调整工作;二是对现有校级干部队伍现状开展全面分析,进一步规范校级干部职数;三是严格按照校长任期制度进行轮岗交流。
6.关于“农村学校党组织书记任免环节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
进一步规范农村学校党组织书记任免环节,在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注重加强与地方党委政府沟通协调,建立健全全程沟通协调机制,提高干部选拔任用认可度。
(三)在全面从严治党方面
7.关于“少数单位考勤、请销假制度执行不严、流于形式”问题的整改。
要求各学校、各单位严格执行考勤、请销假制度,并结合自身实际细化要求,严格管理;局相关科室定期赴基层单位督查,并通报督查情况,长期坚持,固化整改效果。
8.关于“师德师风建设存在薄弱环节,少数单位发放工会福利超标准,部分单位公务接待手续不完善,接待超标准”问题的整改。
一是下发《关于开展在职教师有偿家教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专项整治在职教师有偿家教。二是制定《扬中市教育系统师德考核办法》,待广泛征求意见后正式出台。三是对所有单位工会财务进行审查,认真查找不足并按时上报整改情况;进一步重申公务接待相关规定,要求各基层工会认真组织学习、宣传省总工会新颁布的经费收支管理相关规定。
三、未整改到位的问题、事项及原因
截至目前,未整改到位的问题、事项共7项。
1.关于“市委相关重点工作推进不够有力,‘双创’全覆盖、校安工程建设目标未如期实现”问题的整改。
(1)目前办理情况:三跃中心小学、兴隆中学已完成立项批复、选址意见、土地预审等工程建设前置手续办理,施工图纸已审查结束。
(2)未整改到位的原因:三跃中心小学新校区拆迁征地区域内仍有项目在积极谈判过程中。
(3)持续整改计划:预计三跃中心小学新校区建设年底前进场施工,兴隆中学新校区建设正在多方努力推进中。
2.关于“现有优质教育资源未能充分满足人民群众的需求”问题的整改。
(1)目前办理情况:一是继续开展城乡教师交流,不断均衡城乡师资。二是落实省乡村教师定向培养工作,为乡村学校定向培养优质师范毕业生。三是严格落实“乡村教师工作补贴”“乡村学校拔尖人才津贴”发放工作,增强了乡村学校岗位吸引力。四是进一步增加优质教育资源,城区新增江洲中学和滨江小学、江洲小学、明珠小学3所小学以及明珠幼儿园,不断缓解入学矛盾。五是启动义务教育施教区调整,实现“投入均衡、师资均衡、生源均衡、发展均衡”,解决“大班额”、生均面积不足和外来务工子女集中就读等问题。
(2)未整改到位的原因:施教区的调整是系统工程,按照序时进度,预计7月前调整到位。
(3)持续整改计划:2018年5-6月,具体制定施教区划分调整、教师调配方案及招生入学方案等征求意见稿,并对学校、家长,城区主要行政村、社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社会各界充分听证,广泛征求社会意见,并报经市政府同意后对外发布。
3.关于“基层反映有些活动场面风光、无实质内容,部分学校场馆利用率不高,存在资源浪费现象”问题的整改。
(1)目前办理情况:一是充分利用重要传统节日、法定节日和重大纪念日,精心设计和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吸引力强的主题教育活动;利用入学毕业、入队离队、入团、成人仪式等有特殊意义的日子,开展主题教育活动。二是拟定《扬中市中小学“校馆衔接”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2)未整改到位的原因:很多主题教育活动贯穿全年,有一定周期性,要到2018年底才能完成。
(3)持续整改计划:打破校际壁垒、实现教育教学资源共享,正式出台《扬中市中小学“校馆衔接”实施方案》,提高学校场馆利用率。
4.关于“局机关借用人员较多、少数科室人员变动频繁”问题的整改。
(1)目前办理情况:一是制定2018年公务员招聘计划,目前正在进行体检;二是进一步规范科室人员岗位流动;三是调研了解基层学校对机关科室人员的业务、配备等方面的建议和需求。
(2)未整改到位的原因:一是公务员招聘工作在7月份才能结束;二是原有公务员编制数已经不能满足教育发展现状。
(3)持续整改计划:在市政府相关部门支持下逐年补充到位。
5.关于“学校中层干部选拔有唯年龄倾向”问题的整改。
(1)目前办理情况:一是全面分析学校中层干部队伍结构现状;二是深入学校开展调研,听取校长、教师关于中层干部配置条件的建议。
(2)未整改到位的原因:一是学校中层干部任期三年,新一轮中层干部竞聘上岗时间是2018年暑期,二是目前正在调研阶段,经充分调研、科学论证之后,6月份将出台新的学校中层干部竞争上岗方案。
(3)持续整改计划:6月份,出台学校中层干部竞聘上岗方案,科学设置任职条件;7-8月份,有序开展新一轮学校中层干部竞聘。
6.关于“部分学校使用志愿者较多,市教育局尚未出台规范统一的管理制度”问题的整改。
(1)目前办理情况:一是组织开展2018年度新教师招聘工作;二是针对教育系统编外聘用人员现状开展调研分析。
(2)未整改到位的原因:一是新教师招聘工作在8月份才能结束;二是因新建学校相继投入使用、二孩政策放开、学科结构不平衡、退休产假人员逐年增加等原因导致教师缺编,尤其是幼儿教师缺编严重,在短时间内不能解决根本问题。
(3)持续整改计划:8月底前完成2018年度新教师招聘工作,并在市政府相关部门支持下逐步解决;暑期出台教育系统编外人员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编外人员管理。
7.关于“一些单位资产管理制度执行不严”问题的整改。
(1)目前办理情况:一是完善各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规范流程;结合省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报表信息系统上报信息对学校固定资产进行了一次专项核查,确保账账相符、账实相符;资产处置的零星处置款,由财政国资办安排专人回收处置,并上缴财政国资办财政专户,由国资办统一上缴国库。二是对全市房屋租赁进行摸底排查并清理三年期以上未到期租赁协议,重新签订了协议。三是已成立教育系统呆账、坏账专项核查领导小组,对所有往来账目按照不同年限分段实施、重点清查,落实责任主体。
(2)未整改到位的原因:由于个别呆账、坏账核查工作涉及面广、时间跨度长、操作难度大,预计2018年年底前完成。
(3)持续整改计划:成立抽查工作小组,对各单位往来进行分类、分时、分项检查核实;6月底对学前教育单位各项往来逐项清查核实;7-8月对义务教育单位各项往来逐项清查核实;9-10月对成教中心、直属单位各项往来逐项清查核实;11月上旬对普通高中、中专各项往来逐项清查核实;11月底前根据教育单位自查和重点抽查的情况撰写《扬中市教育系统往来呆账、坏账检查报告》。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九游会备用的联系方式:电话:0511-88323813;邮政信箱:扬中市中电大道8号教育局办公室;电子信箱:yzjyj3172@163.com。
中共扬中市教育局党委
2018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