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党校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九游会备用
信息来源:江洲清风网 发布时间:2022-06-06 08:55:00 浏览次数:4457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1年10月15日至12月15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市委党校进行了巡察,并于2022年2月11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巡察反馈意见中指出三个方面10类共计31个问题,校委会对照整改要求,细化制定了59项整改措施。针对具体问题,市委党校从“三个着力”入手,促进整改工作收到实效。
(一)着力提升政治站位,凝心聚力抓整改。市委第三巡察组对市委党校巡察情况反馈会召开后,我校第一时间召开专题校委会,研究部署市委党校巡察整改方案的起草工作。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常务副校长、党支部书记郭渝为组长,副校长、党支部副书记郭伟英、副科职校委、党支部副书记常燕萍为副组长,其他校委班子成员及各科室负责人为小组成员。主要领导牵头抓总、主动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职责,其他班子成员“对号入座”,抓好分管工作的整改。职能科室具体落实,实行“清单式”工作方法,切实增强抓好整改落实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着力强化责任担当,从严从实抓整改。针对巡察发现的主要问题,认真制定巡察整改工作方案和“三清单”,多次召开专题工作会议,逐条逐项对照检查,认真分析研判,找准找实原因,研究制定了59项具体整改措施,明确了整改时限、牵头领导、牵头人、牵头单位、参与单位和相关责任人,形成整改工作“施工图”,一项一项夯实责任。建立问题清单“整改销号”制度,对已完成整改、正在整改、未整改的问题进行随时跟踪督查。邀请派驻第一纪检监察组全程参与,实行常态检查和动态问责,以强有力的监督检查确保做到“条条要整改、件件有着落”,按时保质完成整改工作。
(三)着力完善制度机制,举一反三抓整改。结合巡察组提出的意见建议,既做好“当下改”的工作,又做好“长久立”的文章,对巡察发现的突出问题剖析根源、举一反三、建章立制,量身定制一批行之有效的管控机制,着力增强制度建设的系统性、针对性、实效性,力求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坚决杜绝问题反弹反复。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一)已整改完成的问题
针对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需要整改的问题,真改实改,截至目前,共计25个问题已整改完成。其中,需长期坚持整改的问题3个。
1.关于“高标准落实‘党校姓党’原则持续发力还不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校办学治校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还有差距,传达学习《中国共产党党校(行政学院)工作条例》不及时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将相关指示精神、学习内容贯彻落实到年度工作要点和重点中(《市委党校(市行政学校)2022年工作要点》扬校〔2022〕5号)。二是校委会组织专题学习。2月22日,组织校委班子成员深入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校办学治校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党校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4月21日,校委会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党校(行政学院)工作条例》。
2.关于“校委会‘领头雁’作用发挥不明显。中心组学习制度执行不严格,未按计划执行2018—2020年中心组学习安排,未见中心组理论学习记录及校委班子成员学习笔记”问题的整改。
一是完善校委会学习制度,制定校委会年度学习计划,按计划认真组织政治理论学习。二是专人专本记录校委会政治理论学习,校委班子成员做好学习记录,并按季度督查学习记录情况。
3.关于“对统一战线工作重视不够。未明确统战工作分管领导,2018年以来统战工作均未纳入年度党建工作要点和总结,2021年未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问题的整改。
一是经校委会研究,以文件形式明确副校长、党支部副书记郭伟英分管统战工作,并履行相关工作职责。(《关于校委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调整的通知》扬校〔2022〕22号)。二是3月份,组织全体人员学习《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三是将统战工作纳入年度学校和党支部工作要点,并以文件形式下发(《关于印发<市委党校(市行政学校)2022年工作要点>的通知》扬校〔2022〕5号和《关于印发<市委党校党支部2022年度工作要点>的通知》扬校支〔2022〕2号)。
4.关于“咨政作用发挥不够。高层次调研课题不多,以文咨政的参谋助手作用发挥不充分。2018年至2020年以来,市委党校共立项校级及以上调研课题44项,其中省级以上立项课题仅有6个”问题的整改。
一是积极申报省市级调研课题项目。2022年,我校立项调研课题18项,其中省社科联课题1项,省委党校系统课题2项,镇江市社科联课题3项,镇江市党校系统课题10项,省市立项课题占比为88%。二是高质量扎实推进“市情调研镇区行”活动。每个课题组制定严格的调研计划和方案,并提供调研提纲、调研记录、调研照片,其中校重点课题需要至少4次实地调研;三是加强调研成果转化。在市情调研的基础上,着重在成果转化上下功夫。今年以来,我校课题《用“绣花功夫”扮靓“江中明珠”——扬中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的实践与思考》获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孙冬梅肯定性批示,《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研究——以扬中为例》获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汉英肯定性批示,《举步维艰更需共克时艰——疫情下我市餐饮行业的调查与思考》获副市长林成春肯定性批示。
5.关于“干部教育阵地的资源优势未能充分发挥。党校在有效利用中央党校远程教学c级站、扬中市新时代文明实践理论宣讲‘红色’平台等网络资源、阵地优势,加强主体班教学,提升政治素质方面还不够”问题的整改。
一是4月20至22日,组织全体教员参加镇江市党校系统教师教学科研咨政素能提升网络培训班,有效利用网络资源,提升教职员工专业素养;二是5月6日,组织全体教员参加“人民学习”组织的“践行新思想,迎接二十大”网络培训,收听杨禹教授《把握新发展阶段 贯彻新发展理念 构建新发展格局 推动高质量发展》专题讲座。三是推出指尖“微”党课“码”上学,通过扫二维码,实时收看党校录制专题,有效地将学习向更深层次推进。
6.关于“自主科研力量不足。课题组对重点课题研究任务,均采取“购买服务”方式进行委托研究,独立搞科研的主动性不强,缺乏更多的扬中特色元素”问题的整改。
一是今年立项18个课题,其中重点课题3项,均由我校教员独立完成,未采取“购买服务”方式进行委托研究。二是加强中青年教师培养。发挥骨干教师的带动作用,调动发挥中青年教师的力量。今年,5项调研课题负责人由中青年教师担任,9项调研课题中有中青年教师参与。三是聚焦扬中元素。锚定市委市政府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加强与相关部门、企业的对接联系,增强对策建议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7.关于“师资队伍建设乏力。队伍梯队不尽合理,师资力量明显不足。党校现有专职讲师16名,讲师占在编人员比例为41.9%,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讲师6名,占比为37.5%,低于规定的50%和40%,35岁以下讲师仅有2名”问题的整改。
一是将具有教学潜质的教职员工向教师方面培训和发展。根据校委会研究,将1名具有教学潜质的青年同志往教师方向培训和发展,并指导其积极申报党校系列教师职称。二是鼓励专业技术人员积极评定高级讲师,及时聘用符合条件人员。根据《关于做好2022年全省党校(行政学校)系统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苏委校发[2022]19号)要求,对申报教师正高职称周健同志、申报教师高级职称孙小琴、李华同志的材料评前公示结束,目前进入网上申报阶段。三是鼓励指导35岁以下教员申报中级职称,根据《关于做好2022年全市党校(行政学院)系统教师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镇委校[2022]14号),华露同志正在积极准备讲师申报。
8.关于“‘三名’工程推进缓慢。市委党校在推进‘三名’工程的实施过程中创新方法不多、载体措施不实,‘青蓝结对’、‘教学比武’等活动成效不够明显,‘名师大家’品牌打造需进一步发力”问题的整改。
一是3月10日召开年度教学工作会议,部署2022年干部培训、“岗位练兵 技能比武”“青蓝结对”等工作,调整“青蓝工程”结对对象,并签订结对协议。二是4月29日,对今年申报的新专题备课提纲及“教学大比武”讲稿修改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提出了修改意见,为参加镇江党校赛课活动做准备。三是精心准备精品课,选送《提升党员干部意识形态素养》专题参加全省党校系统精品课评比。
9.关于“教学模式单一。未能根据新形势新变化和扬中干部队伍实际,从战略高度和长远角度出发,谋划干部教育培训新格局。目前党校教学依然以传统的讲授式为主,未能加大研讨式、案例式、模拟式、体验式等互动式教学课程比例并进行综合运用,教学方式比较单调,‘教’与‘学’的积极性没有得到充分调动”问题的整改。
一是年初拟定两个现场教学专题《江洲溯源话鸣凤 文旅融合促发展》《‘八位一体’乡村美 创新服务利民生》,为调研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并按时间节点推进专题进度,以赛课形式检验备课成效。二是3月份专题讨论互动式教学相关工作,结合教员的专业及本人意愿,明确1名教员承担此项任务,并制定了结构化研讨式教学模式实施计划。
10.关于“压力传导层层递减。校委会对本校意识形态领域、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存在的问题分析研判较少,通报问题不具体,风险防控机制不健全,部分党员干部对意识形态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认知不足”问题的整改。
一是通过集体学习、警示教育等形式加强教职员工对于意识形态极端重要性的认识。在疫情居家办公期间,组织全体教职员工线上自学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重要讲话精神;5月7日,校委会专题学习《关于新时代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二是按计划每年两次分析研判全校意识形态工作;意识形态分管领导把关意识形态月度分析研判报告;将意识形态工作列入全校和党支部工作要点。三是进一步梳理风险防控点,健全风险防控机制。
11.关于“调查研究之风不浓。深入镇(街区)、村(社区)一线开展调研较少、频次不高。每年调研课题的确定,往往由教师根据个人专业进行申报。主动对接政府部门和重点企业不多、沟通不紧密;对市情研究不够,科研成果精品力作较少。”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与机关部门、重点企业的联系和对接,提高课题立项和对策建议的精准性。今年以来,与市委宣传部合作课题《关于深入推进县域城乡融合的思考和探索——以扬中为例》,与市应急管理局合作课题《进一步提高扬中应急管理能力研究》,与市餐饮协会合作课题《举步维艰更需共克时艰——疫情下我市餐饮行业的调查与思考》,与市财政局合作课题《扬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的路径研究》,其中1项已完成成果转化并获市领导肯定性批示。二是强化校学术委员会指导作用,定期对重点课题的工作进度、完成时限、成果质量进行动态督查和结项评审。5月10号,召开学术委员会会议暨科研调研工作推进会,督查校重点课题和上半年完成课题的推进情况,并形成1期督查通报。三是组织各课题组成员走进基层,通过实地走访,发放调查问卷,召开专题调研座谈会等方式,提高调研的实效性和针对性。
12.关于“绩效考核流于形式。未能严格执行《扬中市委党校绩效考核管理办法》,2020年底未见考核情况统计及汇总,各类评先评优缺乏考核结果作为依据,存在搞平衡现象”问题的整改。
在校委会专题讨论巡察整改方案和三清单时,明确继续严格执行《扬中市委党校绩效考核管理办法》,按季度统计和汇总考核情况,现已完成第一季度考核统计汇总。年终,将考核结果作为各项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13.关于“办文不够严谨。办文流程不规范且审核把关不严,未能按照‘精简、必要、务实’的原则控制发文数量,没有做到‘可发可不发的一律不发、可以合并的坚决合并’”问题的整改。
一是规范办文流程,明确撰写、校对、审核、定稿等各环节职责,严格执行文稿二校制度,提高办文质量。二是严格控制发文数量,做到可发可不发的一律不发、可以合并的坚决合并。截至4月底,共发文9个,其中支部发文1个,较之去年减少43%。
14.关于“报销手续不完善。部分凭证报销附件不全”问题的整改。
进一步明确财经纪律要求,组织相关科室及负责人学习相关法律法规。根据财政局最新报销要求,严格规范报销手续,并附齐凭证报销附件。今年以来,所有报销手续都符合要求。
15.关于“大额支出审批管理不规范。2019年2月列支电信网络服务费3万元,发票上未签注相关会议信息备查”问题的整改。
严格规范执行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今年以来,所有“三重一大”事项均上校委会讨论通过,并附校委会记录。
16.关于“违规报销幼儿入托费。2018年9月至2020年6月分别为两位工作人员违规报销非独生子女幼儿入托费4次,合计1600元”问题的整改。
一是严格按照独生子女相关政策,报销独生子女幼儿入托费。二是违规报销独生子女幼儿入托费的两名同志已按要求退回报销的幼儿入托费。
17.关于“借工会活动普发职工福利。2018年组织开展各类工会活动共计10次,每次活动均设置一定比例的奖项,但实际为全员普发,累计发放职工福利5.27万元,其中2.36万元为工会委员代签代领”问题的整改。
2021年12月15日,召开工会第四届委员会换届选举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工会委员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和女职工委员会,进一步明确工会职责,规范工会经费支出。今年共开展工会活动1次,按规定发放福利1次,均由工会会员本人签字认领,未发生代签代领现象。
18.关于“党建引领作用不明显。重业务轻党建现象仍然存在,日常党建工作重安排轻落实”问题的整改。
一是严格落实党建工作“一岗双责”制度,压实校委联系科室的党建责任,加强校委对分管科室党建工作的研究、指导和督查,今年已召开3次校委会,专题研究党建工作。二是根据市委“两个责任”履行要求,制定印发2022年度“主体责任”清单(关于印发《2022年度市委党校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校委班子和个人主体责任清单》扬校〔2022〕8号),并报派驻第一纪检监察组。
19.关于“党建品牌落实力度不大。‘党旗飘飘365’党建品牌效应不够,全校党员知晓率不高,品牌创建的思路还不广、实招还不多,载体设计和创新方法不够丰富”问题的整改。
一是将党建品牌和书记项目、理论宣讲相结合,推出“‘行走党课’进基层”书记项目,计划全年开展理论宣讲100场。二是将党建品牌打造融入队伍建设和志愿服务,疫情爆发以来,18名党员志愿者深入一线,在社区核酸采样点、封控小区、隔离点、交通卡口进行志愿服务。三是多形式开展党建结对共建。2月25日下午,与扬子新村社区开展“党旗领航 扬子生辉”结对共建活动。计划5月中下旬与市检察院开展共建活动。四是在相关媒体宣传党建品牌建设特色做法,提升党建品牌影响力和美誉度。
20.关于“组织生活质量不够高。批评与自我批评‘辣味’不足,往往以工作建议代替批评意见,氛围‘一团和气’‘蜻蜓点水’,缺乏‘红脸出汗’;主题党日活动内容不够丰富,参会率不高”问题的整改。
一是对照党建标准化要求,严格“三会一课”制度,坚持时间、人员、内容、效果“四到位”,并经常性督查参会情况、会议纪律等,及时进行通报,做到“三会一课”规范化、制度化;二是由党小组、党员策划、组织每月主题党日活动,调动党员主动性、积极性,提高党员参与度,今年以来,共开展主题党日活动4次;三是3月17日,我校党支部召开2021年度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大会,常务副校长、党支部书记郭渝代表支委会向大会作了党支部2021年度工作述职报告,并以民主测评的方式进行党员民主评议。教学党小组和行政党小组分别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支委班子成员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
21.关于“‘三定’方案相对滞后。党校一直沿用1998年的机构改革方案,与现有党校科室配置和职能情况已不相适应”问题的整改。
2022年2月22日,校委会讨论通过《市委党校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并报市委编办,待市委编委会讨论通过。
22.关于“人岗设置不尽合理。培训科仅配备了科长1名且为兼任,而办公室、信息科、教务科部分工作人员只负责单一工作,相同工作由多人负责”问题的整改。
一是2021年10月25日,市委编办同意我校调整内设机构,增设培训科,撤销信息科原挂牌机构“培训科”(《关于同意调整市委党校相关内设机构的批复》扬编委办〔2021〕28号);2021年11月10日,经校委会讨论决定,王爱民同志任培训科科长(《关于王爱民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扬校〔2021〕20号)。二是5月7日,校委会讨论通过《市委党校中层干部竞聘上岗活动方案》,拟于5月下旬举行,选优配强中层干部队伍。三是进一步明确科室内部工作职责,科学合理任务分工,避免相同工作由多人负责。
23.关于“履责记实平台记录填报不规范。部分校委班子成员信息平台记实内容存在‘一句话’记录现象,缺少目标及成效等关键信息,填报不够及时”问题的整改。
一是根据履责记实平台要求,领导班子成员及时登录、记录,做到3天必登录,5天必记录。二是丰富记实内容,写明活动开展的目标及成效等关键信息,杜绝一句话记录现象。今年以来,领导班子记录履责情况58次,常务副校长、党支部书记记录履责情况75次,其他领导班子成员记录履责和提醒谈话情况122次。
24.关于“‘筑堤行动’风险防控不够严实。对党风廉政建设重视度不够,2018年以来仅用过1次‘第一种形态’;个别领导受到问责处理后未在党员大会上进行通报,大部分党校工作人员对问责情况不了解,警示教育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的整改。
一是推进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尤其是“第一种形态”具体化、规范化、常态化,并及时向纪检组报送相关资料。在干部选拔、节日等重要节点,开展谈心谈话,并规范做好记录。二是如有党员问责处理情况,要求第一时间按规定向党员大会通报,注重发挥其警示教育作用。
25.关于“巡察整改工作未能长效常态化。‘当下改’与‘长久立’结合不紧密。少数上轮巡察发现的问题在本轮巡察中仍然发生”问题的整改。
一是督查聚焦工作纪律、教学科研工作、队伍建设、财务制度执行、巡察整改任务完成和党内活动等突出问题或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更加精准及时。二是督查通报不回避问题,不遮掩矛盾,做到见人见事,既要点出存在问题和短板,也要就下一步整改提出具体要求。5月7日,就年度教学专题推进情况及存在问题发布一期督查通报。
(二)正在推进整改的问题
截至目前,共计6个问题正在整改过程中,仍需深化整改。
26.关于“统筹谋划县级党校长远发展不够。未能结合我市‘十四五’规划,制定符合扬中党校实际的发展规划,特别是对如何‘结合扬中实际推进县级党校分类建设’的思考谋划不深不实,对党校发展的阶段性思考较多,长远性谋划较少”问题的整改。
目前办理情况:党校发展“十四五”规划正在制定中。
未整改到位的原因:对照镇江党校4月份下发的制定的县级党校办学质量评估新要求,阶段性推进此项工作。
持续整改计划:与上级党校和周边党校对接,了解其党校发展“十四五”规划制定情况,结合扬中实际,制定符合扬中党校发展的“十四五”规划,预计上半年完成。
27.关于“图书馆服务于教学科研工作和各级培训学员的作用未能得到充分发挥。自2008年党校整体搬迁到行政中心后,至今未在本校内开设图书馆,原有2万余册藏书一直寄存在档案馆内,十三年来未对图书文献、信息进行采集、整理和开发,造成一定的资源闲置与浪费。数字图书馆建设2020年已经列入工作要点,但迟迟未落实”问题的整改。
目前办理情况:一是选定两间地下室和二楼2018室作为图书室,已安置书架。二是与镇江党校信息中心联系,取得电子图书馆账号。
未整改到位的原因:因疫情物流影响,上架书籍正在购置中;电子图书馆建设处于调试阶段。
持续整改计划:购置书籍到位后,即刻整理上架;预计六月份,电子图书馆完成调试,可正式使用。
28.关于“存在代签现象。支付评审费、讲课金、指导费等存在大量代签现象,2018年以来党校工作人员代办代签代领费用共计45.17万元”问题的整改。
目前办理情况:努力提高自主开展调查研究的能力,原则上不再列支课题评审费和指导费。今年所有课题均由本校专业技术人员参与撰写。
未整改到位的原因:因疫情影响,今年还未办班,未发生讲课金。
持续整改计划:调研课题确有必要外请专家进行评审和指导的,严格执行相关财经纪律,评审费和指导费均通过专家亲自签字或者转账打卡形式进行待办班后将严格按整改要求执行,做到讲课金由讲课老师本人签字或转账。
29.关于“公务接待制度执行不严。超申请标准接待的现象仍然存在,公务接待报销手续不完善,大部分培训学员工作餐支出只有发票,未附用餐申请单,饮料费占公务接待支出比重较大”问题的整改。
目前办理情况:严格根据公务接待制度,按照规定标准接待,大幅减少饮料费占比。规范完善公务接待报销手续。
未整改到位的原因:因疫情影响,今年还未举办培训班。
持续整改计划:每期培训班严格按照工作餐标准安排培训学员工作餐,并根据学员人数附用餐申请单。
30.关于“干部选拔程序不够规范。个别中层干部提拔时未依据程序进行正反向测评,组织考察报告中缺少民主测评结果以及个别谈话情况相关记录”问题的整改。
目前办理情况:业务科室加强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学习。
未整改到位的原因:今年以来,还未开展中层干部提拔。
持续整改计划:拟于5月下旬开展中层干部选拔,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明确全市中层干部管理若干事项的意见》(扬组[2006]56号)、《关于印发<优秀年轻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研判办法>的通知》(扬组﹝2015﹞50号)等文件要求,开展干部选拔,规范做好民主测评、个别谈话等各环节工作。
31.关于“审计发现问题未能完全整改到位。2019年相关领导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指出‘部分讲课费、巡考费支出存在代签现象’的问题,整改不够彻底,本轮巡察发现仍存在代签现象”问题的整改。
目前办理情况:2019年相关问题已经整改到位。
未整改到位的原因:今年还未举办培训班次,未产生讲课费和巡考费。
持续整改计划:每期培训班严格规范执行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讲课金由讲课老师本人签字或转账。
三、下一步全面推进整改计划
(一)进一步强化责任要求。对照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要求,主要领导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要线索亲自督办;分管领导督查具体整改进度;责任人规范开展整改工作,按问题整改“三清单”落实整改举措,整理好管理好整改专项台账。
(二)进一步完善整改举措。认真对照巡察反馈问题,对照整改任务和责任清单,看整改是否彻底、深入、扎实,坚决杜绝整改不力问题。在抓好具体问题整改的同时,看是否举一反三,看是否建章立制,看制度是否落到实处,努力从制度层面防止同类问题再次出现。对照整改措施和时限要求,能够马上解决的问题,看立行立改情况;需要一定时间解决的问题,看目前整改进展情况;需要长期坚持的工作,看常态化制度化情况,确保整改取得实效。
(三)进一步突出抓长抓常。坚持问题导向,避免整改而又复发的问题。坚持长管长严,重点发现一边整改一边出现类似情况的问题。坚持实事求是,杜绝发生整改“搞变通”“打擦边球”、虚报瞒报谎报情况等问题。同时,将行之有效的整改成果转化为从严治党的制度机制,把巡察整改成果体现在推动市委党校事业发展上来,以整改促发展,助推党校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九游会备用的联系方式:电话:0511-88322020 ;邮政信箱:扬中市中电大道8号中共扬中市委党校;电子信箱:yzdx16@163.com。
中共扬中市委党校
2022年5月11日